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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22日,重庆市建委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要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出台《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依法界定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立健全首要责任监管体系,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全过程管理,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强化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属性,严肃查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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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入学资格与商品房销售挂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教委以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整顿规范中小学校入学资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销售行为,决定开展中小学入学资格与商品房销售挂钩专项治理工作。这一举措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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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月5日,重庆市建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对节日期间暂停施工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对节日期间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包括:建设单位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参建单位要制定节日期间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制定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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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1月20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各级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各级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同步核发,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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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1月1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拒不落实文明施工整治要求的责任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评优评奖等进行处理。建设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首要责任,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统筹参建各方落实文明施工各项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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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21年1月8日,重庆市建委发布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原主城九区和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本行政区域内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主城新区及万州区、黔江区、忠县、垫江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其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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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
1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