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渝建质安〔2020〕48号

发布日期:2020-12-02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手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科学有效防控。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