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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全面禁止炒作“学区房”
11月22日,青海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外发布的房产信息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西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以学区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网站媒体、经营场所(门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发布涉及“学区”“学位”等炒作学区概念的房源信息。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网络媒体不得配合房地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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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房地产项目加快上市销售,加大房贷投放额度
11月2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项目加快上市销售。建立房地产项目上市调度机制,全面梳理年内可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建立清单逐一进行服务指导,对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销售时限内提前上市的项目予以信用激励。提高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可使用外地银行保函替代相应下浮的监管额度。除此之外,协调金融机构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加快发放速度,保障房地产企业和刚需购房人群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重点企业开发贷款展期、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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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略有下降 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11月15日,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回落。2021年10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0%和6.7%,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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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启征收本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此前已试点征收10年
1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公告,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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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类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将享受补贴
近日,广西省南宁市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B类人才给予120万元购房补贴。经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此外,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的,将停止发放,已经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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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拟系统性规范二手房交易流程
11月9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该稿对二手房的全部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性规范。意见稿明确,在对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把控上,经纪机构网签经纪服务合同时,应查验委托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和委托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并将出售人身份信息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号录入网签系统进行匹配核验,凡通过核验的方可网签服务合同并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对于买卖双方需对买受人、房价款及房价款交付等重要信息进行修改的,买卖双方应持已签署的协议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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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监测评价
11月1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2021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各直辖市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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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优化房企预售款支取条件
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提出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明确了预售款例外支取管理方式,且规定例外支取的预售款应切实用于本预售许可项下的项目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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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上新”20条措施持续强化财政金融服务和支撑作用
10月26日,四川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共包括20条,明确支持做优做强金融产业、推动金融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等,并针对这些类型的企业、项目出台了具体的奖励措施。其中,对在四川新设总部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其实收资本的1%、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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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建厅:严控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 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10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湖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应、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励非住宅商品房自持、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监测监管平台、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等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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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8% 今年来增速首次降至个位数水平
10月18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2568亿元,同比增长8.8%;比2019年1-9月份增长14.9%,两年平均增长7.2%。其中,住宅投资84906亿元,增长10.9%。1-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80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9%。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56884万平方米,增长8.2%。房屋新开工面积152944万平方米,下降4.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13374万平方米,下降3.3%。房屋竣工面积51013万平方米,增长23.4%。其中,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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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国内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稳中有降
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国内房价数据,上个月国内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呈略降态势,同比涨幅持续回落。整体看,9月份国内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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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集中供地大降温:房企资金链偏紧,五城流拍率超30%
截至2021年9月22日,重点城市第二批集中供地进度过半,成都、苏州、沈阳等十个城市率先完成第二批次地块出让。第二轮集中土拍规则密集调整之后,已完成土地出让的重点城市大多遭遇了“滑铁卢”,溢价率下降,流拍率明显上升,临时中止出让成为“标配”,土地市场热度面临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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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发布房价限跌令 张家口下跌已近四成
日前,张家口市住建局、张家口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一条“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85%进行销售”的内容,被外界称为“限跌令”。在张家口之前,已有包括岳阳、桂林、菏泽、昆明、沈阳、江阴、株洲、唐山出台了类似举措。已发布限跌令的9个城市,有7个为三四线城市,其余2个二线城市中,沈阳位于东北,昆明位于西南,目前面临的楼市下行压力都比较大。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经济、产业薄弱,需求有限,在棚改退潮后,这些城市楼市处于下行态势,部分城市房价跌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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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介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 不得抬高报价
9月25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参考价格挂牌二手房;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沈阳房产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销售宣传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销售宣传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