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建委:发布5条楼市新政,取消2年限售、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8月30日,重庆住建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大让利力度。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贴力度。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支持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托管经营个人分散闲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此次发布新政,将大大的提振市场信心,刺激一波刚性、改善性需求释放,同时还可以看到鼓励投资需求的影子,但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投资需求带动作用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