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住建部: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6月20日,住建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住建部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住建部提出,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此外,住建部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本次住建部会议继续落实中央“去库存”导向,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来改建保障房,一是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房产资源合理配置;二是有利于市场库存的去化,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房企加快项目竣工节奏;四是多部门协同推进也有利于相关举措尽快落地,助力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