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意见》共四方面17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1、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3、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二、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4、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5、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6、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7、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
三、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8、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9、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10、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11、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12、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四、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13、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14、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15、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16、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17、加强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
此次住房租赁“金融17条”落地,将有效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