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五省区市不动产登记实现“跨省通办”
12月27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群众高频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网办业务。
五地构建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收受分离”,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对“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异地帮办或异地代收方式,使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以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
协议各方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持续共享改革成果,动态更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不断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形成区域“跨省通办”经验,通过“跨省通办”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通过本次华北地区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努力将华北地区打造为全国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