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出18条举措恢复和扩大消费,覆盖汽车、住房家居、文化旅游等五个方 面
11月27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共18条,包括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全面提升住房家居消费、提质发展新型消费、持续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五大方面,以期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回暖。
其中在提升住房家居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促进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各区县政府通过实施契税补贴、维修资金补贴、购房直补、举办房交会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对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还将支持绿色智能家装家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居民购买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家居产品给予一定补贴;放宽公积金适用范围,凡符合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以及职工与配偶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8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3600元/月。
《措施》鼓励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探索推行川渝景区联票模式,鼓励景区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开展“进景区·半价购”促销活动,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丰富“旅游+消费”业态,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
此外,《措施》还提出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健全促消费长效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