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套房首付比降至4成,优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深圳:二套房首付比降至4成,优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消息,11月23日起,深圳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同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1月23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相比此前标准,新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通告中取消了“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这一条标准,即深圳不再对总价超过750万元的房屋交易征收“豪宅税”。

按照原来的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

深圳从8月底以来,陆续出台包括认房不认贷、房贷利率下调,叠加此次二套房首付标准降低和豪宅线提升的政策,这些组合拳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改善人群购房门槛,充分激活改善需求;此次政策发布能进一步带动商品房市场的整体活跃,提振信心。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