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1月1日(含)起,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通知》称,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

其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9月1日开始,北京已执行商业贷款“认房不认贷”,而公积金一直执行之前的标准。近期,上海等城市公积金贷款的套数认定标准相继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本次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有利于无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这类群体可以享受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的首付比例以及较高的贷款额度,有效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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