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国务院: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强调,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要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要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聚焦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健全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实施意见》强调推动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丰富创业、助学等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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