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不低于20%

两部门: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不低于20%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统一全国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打开限购城市首付比例下调想象空间:根据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规定,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为后续限购城市首付比例下调打开了想象空间,预计楼市下行压力较大的限购城市有望率先落地;同时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由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有利于降低改善性需求的置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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