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8月25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7月底以来,房地产政策积极信号不断释放。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并首次提出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7月27日,住建部就落实会议精神,强调要“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明确了三大政策支持方向,包括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
此次三部门发布优化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是对此前中央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定调的具体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各地加速落地后,将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刺激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