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政
5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于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措施》提出,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鼓励建设单位对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奖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措施》还提出,要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成都本市企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紧缺类别注册执业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园入学、便捷就医、交通出行、保险保障等礼遇支持及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对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活动获奖人才所在培养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