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总结新时代十年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成效经验,谋划今后五年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会议指出,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至今已经整整十年。前五年是夯基垒台,截至2017年底全面实现“四统一”改革任务,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五年是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不动产统一登记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和生态安全、便民利民的作用越来越突显。
会议强调,十年来,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历史性变革。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摸清家底,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完善不动产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更为全面的不动产信息服务。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监管和调控能力,也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是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基础条件,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化、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均需要统一的产权信息体系,而未来的资产证券化改革、土地金融改革和相关的税制改革亦依赖于统一的产权登记作为前置基础。
三是对于老百姓,特别是农村居民而言,为物权的转移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在保障个人权益的基础上更加方便地通过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