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17条金融措施,支持外资外贸稳总量优结构

重庆出台17条金融措施,支持外资外贸稳总量优结构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印发《关于金融外汇服务外资外贸稳总量优结构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1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服务重庆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17条措施主要涉及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金融外汇服务优供给、提质效,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守住风险底线等五个方面,包括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规范发展,服务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推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支持跨境融资便利化,优化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等。

在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方面,将支持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资中的使用。为此,《意见》提出,支持企业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允许企业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共用一个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允许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还款币种不一致;鼓励银行按照商业原则降低跨境人民币融资成本,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同时,引导和鼓励“走出去”企业采用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来渝投资;支持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

为持续扩大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使用,《意见》还明确,支持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经营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银行为从事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1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力稳定外资外贸,助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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