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合出台35条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川渝联合出台35条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8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就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优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便充分激发川渝两省市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方面,通知提出,强化川渝两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项目规划、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信贷管理及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合作协调,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通知要求建设川渝惠企“政策通”平台,梳理汇总近年来两省市政府出台的现行惠企政策文件,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实现川渝惠企政策集中发布、精准推送、线上解读、在线申请,推动政策兑现,开展政策评价。

优化市场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全面构建川渝两省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一体化服务体系,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注册登记,市场主体可自由选择注册地,异地申办、领取营业执照。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分领域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违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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