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交易涉税业务全面启用电子票据
重庆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对房屋交易涉税业务全面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契税电子完税证明等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具有与纸质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告如下:
一、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完税后可凭提取码下载电子票据。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交易综合窗口申报缴纳税款后,将同时收到税务部门以短信方式推送的提取码,分别用于在“重庆税务”公众号的“网上办税——电子票据”模块下载存量房契税电子完税证明和存量房电子普通发票。为确保信息安全,买卖双方只能在7天内凭提取码下载3次,超期后可登陆电子税务局“服务——二手房交易”模块无限次下载电子票据。
二、增量房(一手房)交易完税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电子票据。购房人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窗口申报缴纳增量房契税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增量房交易套餐——开具契税完税证明”模块无限次下载契税电子完税证明。
三、税务部门仍可提供纸质票据。对于确实需要纸质票据的纳税人,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后,税务部门仍然可以提供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具有与纸质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票据更方便纳税人留存,如有遗失可以自行从网上下载,不需再“跑路”补办。以往购房者需要将纸质契税完税证明交到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后,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现在开具电子票据后,税务部门内部将完税信息实时共享到登记部门,纳税人不再需要向不动产权登记部门交纸质契税完税证明,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拿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