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发布

《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发布

日前,《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住房规划》)正式出台,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健全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大体系,推动形成“保障有力、市场平稳、品质提升、治理有效”的住房发展新局面,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享乐居”迈进。展望2035年,城镇居民住房现代化基本实现。居民住房更加健康舒适,居住环境更加绿色宜居,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生活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体人民“住享乐居”的新画卷基本绘就,共建共享的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

《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一区”、做优做特“两群”,立足“西密东疏”的人口经济特征与“大山大江”的地理环境,促进主城都市区和周边城市互联互通,差别化引导住房有效供应,构建与人口、产业、资源环境等相适应的城镇住房空间布局。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全市将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约1.06亿平方米,实施棚户区改造约10万户,实施智慧小区建设项目600个;新建城镇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将达100%。“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持续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规划期内建成20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17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还将创建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同时,根据《规划》,我市将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当新建为辅,优先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安置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商业办公等存量房屋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争取到2025年,全市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人才住房5万套。将有序扩大市场租赁住房供应,并全面建立住房租赁服务监管体系,逐步推进租购同权。“十四五”时期,全市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新筹建市场租赁住房15万套(间)。

此外,《规划》提出,我市将全面推广住宅全装修,逐步实现成品住宅交付,其中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实现全装修交付;推广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试点。我市将加快推进《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地方立法相关工作,整合房地产开发建设、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业务信息及市场机构信息,对接土地、金融、财税、公安、民政、住房公积金、统计等相关信息,为住房发展提供及时准确全覆盖的数据支撑。

       为让成渝地区居民生活更加便捷,《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川渝将在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加强住房市场调控协同、推动住房保障管理合作和深入实施公积金互认互贷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成渝住房协同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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