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11月2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针对取消普宅认定标准,11月13日三部门的减税政策落地,为地方落实相关政策提供了条件,11月18日,上海率先跟进,当日晚间北京也明确取消普宅标准。重庆此次也快速跟进,本次政策落地,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具体变化与此前多部门的减税政策保持一致。其中主要影响是契税,契税税率只要是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均按1%税率执行,不区分首套和二套,这直接降低了购买大户型住房的购房成本。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一步加大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和购房者购房成本,此举将进一步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带动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促进市场回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