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重庆推出20项新举措

加快中心城区旧城改造,重庆推出20项新举措

12月27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持续加快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并针对优化土地供应、强化规划赋能、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加强税收支持以及优化项目实施五个方面内容出台了20项措施。

《通知》要求,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可采取带方案招拍挂出让、综合评价出让、协议出让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办理供地手续。对需要以政府储备为主推进旧城改造项目的,结合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索以“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推动实施,可将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与相邻产业地块一并出具规划条件,整体供应给相邻产业项目用于增资扩产(商品住宅除外)。

鼓励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在权属清晰无争议、过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参与、产业导向优先的前提下,可采取不同用途地块混合供应,支持“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联动改造。鼓励利用存量房产等空间资源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等政府扶持产业,允许以5年为限,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强化规划赋能方面,《通知》要求,按照框定总量、区域平衡、一体规划的原则,科学适度进行规划优化,重点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布局以及用地结构,整合边角用地,充分保障产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空间需求。

老旧城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多、功能缺失、人居环境差等问题,出台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各区实施旧改工作信心,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让群众安居,让城市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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