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政策措施的通知》

11月16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四个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4项)。

2024年12月31日前,对向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项)。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大消费供给力度(3项)。鼓励发放消费券、购车补贴等。

四、降低企业成本(5项)。符合条件情况下可申请贷款、贴息等。

此次重庆出台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15条政策措施,是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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