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限制

广东: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限制

9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短板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高效、智能、绿色、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立。

《通知》强调,要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行机制,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鼓励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度良好、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公平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有资金、有技术、有管理能力的大型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和运营。在市场准入、政策扶持、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方面实施分类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示,要健全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财政性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通知》还强调,要健全投融资对接机制。建立常态化环境基础设施领域政银企投融资沟通合作对接机制。选择有投融资需求、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环境效益的重点项目,与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金融和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做深做细投融资方案,通过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前期工作推动等方式,高效开展项目对接工作。同时,鼓励市县进一步整合国有资产,着力培育1—2家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引入民营资本,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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