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9月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就,鼓励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面向教师群体建设或配租公租房的优惠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个文件,部署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包括教师群体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间),能够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截至2021年底,北京累计筹集共有产权住房房源约8.3万套,上海累计签约13.6万户,杭州、南京、广州等城市也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符合当地申请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