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监测,保证资金“留在项目”

长沙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监测,保证资金“留在项目”

长沙市住建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长沙将对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采取“全额全程、流向流量、监测监管”方式,强化“政府监控、银行监管”模式,要求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等购房款,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至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止。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一家符合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交易中心依据监管部门的授权,按规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签订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对监管账户的设立及预售资金收存、支出和解控等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另外,长沙将设立市房屋交易资金监测专户的子账户,作为预售资金监测专户(以下简称监测专户),对预售资金的交存和支出进行监测。购房人交存的定金和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预售资金应按要求存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资金的支付,也应通过监测专户进行。

7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提“保交楼”,此前一周内银保监会三次表态“保交楼”,超过10个城市也有“保交楼”相关方向性举措,预计下半年更多城市相关部门将会有进一步明确的解决方案,保障新房市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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