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3月16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结合土地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等多种长效机制手段将对于房产市场长期平稳运行产生较大影响。但这一变化是潜移默化而非一蹴而就的,影响也会更为深远。预计后续,可能会对现有房地产税的税收结构进行小范围调整,平衡增量与存量住房阶段的税收负重,有序推进房产税试点扩大运行。
房产税扩大化的影响不容小觑。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的目的是,一方面会通过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实现有效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另一方面在房地产税本身也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房地产市场整体稳定健康发展将起到深远影响。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税结合各地现有调控政策,在不同的试点城市释放出来的效力则不容小觑。当下房地产正逐步转向平稳阶段,快速试点推行不利于市场短期稳定。
房地产税试点期限为五年。这首先就表明了房地产税在全国落地也至少在5年后了,通过试点可为房地产全国落地做好经验储备和实操性的复核。因此,房地产税从目前来看不急于全面落地,而是更关注落地试点后所具备的可供复制性,因此今年不试点并不代表随着几年都不会落地,而是等到更为合适的市场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