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非户籍家庭社保满4年方可在限购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杭州:非户籍家庭社保满4年方可在限购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8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落户杭州未满5年户籍家庭和非杭州户籍家庭的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以及规范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杭州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这进一步体现了当前调控的特点,即堵住政策漏洞、继续从紧从严的导向。从杭州收紧限购条件的政策可以看出两个变化。第一、过去空挂户口无实际社保的,也将面临限购的压力。第二、过去外地户籍社保缴纳需要2年,而现在则为4年。

《通知》明确,报名登记新建商品住房摇号的“购房之日”指的是登记之日;购买无需摇号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之日”是指申请合同网签备案之日。

在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方面,《通知》规定,在杭州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杭州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此外,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为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去年以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检查,加强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失实报名资料的违规行为,已累计公开通报10次,共对68户违规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