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商业地产出台新政:主城中心区,存量商业开始盘活
近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主城中心城区存量商业商务用房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房市办 [2020] 1号)出台。文件里,包括重庆商改住升级、支持转型做公共设施、支持商业地产做长租公寓,支持控制新建10万㎡以上、降低商业税费和首付款等强心针。
对开发商:支持商改住、支持盘活商业《文件》称:
“对市政府印发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以前取得的土地,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商务地块,经公示无异议的,允许按照等值的方式将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对已竣工尚未分零销售的商业、商务类非住宅和尚未开工建设的商业商务项目,按程序批准后,允许改建或调整为租赁住房项目,发展长租公寓,并对建设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城镇居民标准执行,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
在盘活商业上,支持存量的商业地产转型。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商务用房,改造成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学校(幼儿园)演出剧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菜店)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租赁存量商业商务用房用作办公用房。
对投资客:首付下限、降低税费《文件》称:
“引导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和停车位购置的金融信贷支持,鼓励执行国家有关购置首付款比例下限规定,简化程序,合理定价,加快信贷投放。”
“落实降低二手商业用房交易税费政策,增加二手商业用房合理的流通性,降低商业客户购买成本,促进商业用房去化。”
对市场:控制新建10万㎡以上商业《文件》称: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新出让地块的商业商务设施布局和规模进行优化完善,除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确需建设大型综合体外,适度控制新建、扩建单体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写字楼,对库存量较大的区域不得调增规模,从源头上优化供应;结合缓堵保畅工作需要,采取低限控制和高限控制相结合的思路优化车位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