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出台18条举措,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举措持续扩大消费,住房公积金提取再松绑
11月7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举措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共6个部分、18条举措。
一、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集中解决二手车流通交易堵点、改装车业务限制过严等问题。
二、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优化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方式。职工使用住房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自住住房且经网签备案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放宽全款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自购房之日起满半年后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由两年放宽至五年,提取范围放宽至本人、配偶、子女以及本人与配偶双方的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三、拓展文体服务消费。推动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打造特色体育消费场景。
四、积极吸引外来消费。提升入境消费服务水平,加强特色消费品牌培育。
五、优化医疗服务消费。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多元化服务,支持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开展包括涉外医疗服务在内的个性化、多层次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报医保部门。
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等扰企行为,持续完善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
《措施》涉及汽车消费、住房消费等,将进一步打通消费堵点,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带动经济增长。其中,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针对公积金出台两项新政,一是优化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方式,二是放宽全款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此次新政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经济压力,刺激部分住房消费需求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