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财政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当前个别地区或部门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现“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

《通知》从预算编制执行、“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和公开、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相应管理。其中,《通知》还要求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体推进。明确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通知》要求,2023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安排,地方财政也要按此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通知》还要求,做深做细过紧日子情况评估。中央部门要继续按季度评估本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从制度建设情况、一般性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情况、支出标准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财政部门要将评估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挂钩。

此次政策的出发点在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但也不经意间提示了以“央国平”名义拿地来变相做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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