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
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从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作出部署。《意见》中对于房地产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灵活就业群体住房权益。《意见》提出“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权益,提升这类人群住房支付能力,间接刺激刚需购房需求。
加大保障房供给,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意见》明确要求“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加大政策性住房供给,将更好满足低收入群体和刚需群体的住房需求,房企也可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展业务空间,改善经营状况。同时政策立足民生保障导向解决青年群体的住房问题,强调促进职住平衡和小户型,鼓励房企建设这类人群可负担的“好房子”。
提升收入预期,降低安居成本。《意见》提出“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一定程度提升劳动者收入预期。提出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完善参保政策,能降低人口流动成本,促进异地就业群体在工作地置业安居。
该政策的出台,对于缓解青年群体的住房压力、降低城市生活成本、激活内需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我国在住房保障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